“医生”认证审核标准堪忧 微信视频号滋生众多违法医疗广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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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21-08-08 16:55:33  阅读:298777+

流量场就是名利场,在热闹的短视频之下,一条暗网正潮流涌动。其中,月活突破3亿的微信视频号正悄然进行流量的商业收割,众多夸...

流量场就是名利场,在热闹的短视频之下,一条暗网正潮流涌动。其中,月活突破3亿的微信视频号正悄然进行流量的商业收割,众多夸大、虚假医疗广告正在视频号平台中恣意生长。

近期有网友爆料,名为“白癜风王医升”的认证视频账号,通过其个人介绍栏添加相关微信后,可进行在线问诊,在问诊过程中竟向网友推送真人案例。根据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》第七条第一款第(六)项明确规定,涉及医疗技术、诊疗方法、疾病名称、药物的,禁止利用患者、卫生技术人员、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、组织的名义、形象作证明。

这在视频号中不是个例,认证信息为“健康博主”的“肝病医生田飞”日常讲解与肝病相关的知识,在用户通过介绍页添加微信(肝病医生田飞)后却被提示引导到线下诊所看病。田医生助理向该网友介绍,患者通过物理分子治疗仪治疗肝硬化,将大量的药物直接有效的透皮深入肝脏,药物可直达肝区,最终达到对肝脏进行软化的效果。此外,还特别提示治愈率高达70-80%,且疗程短见效快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记者翻阅了众多权威医生科普内容,肝硬化患者在病理上基本是不可逆的,同时在《广告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中明确表示,禁止医疗类广告利用信息优势发布。(一)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(二)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”等宣传内容。

作为平台认证的健康科普博主,存在虚假、违法宣传等问题,平台认证审核机制令人担忧。

然后,进一步调查发现,在认证方面,视频号兴趣认证要求粉丝只需超过100,发一条动态。企业认证门槛则更低,只需要视频号与微信公众号名称相同便可以直接通过认证,宽松的认证体系也为非法医疗广告大开“方便之门”。

即便不认证,一些医生号依旧可以自由活跃在视频号平台。名为“李小英中医妇科医生”的微信视频号,发布了3个与病症相关的宣传视频,将个人联系方式放在介绍页,当用户通过介绍页添加微信好友后,被推荐到了一家线下小诊所。

激增的流量为既得利益者造就了巨大的商业诱惑,但流量监管的缺位所带来的负面后果也不堪设想。当虚假的医疗广告扎根视频号,不良商家通过虚假夸大的广告宣传获取暴利,带来的也将是短视频行业的发展失序,更是用户巨大的健康隐患。短视频平台为资质缺失、隐患频生的医疗广告放行,是一种违心、违规的操作,需监管重锤管制,推进行业有序发展。